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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》填写说明时间:2016年02月11日 信息来源:本站原创 点击:次
一、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》(以下简称协议书)是为了明确毕业生、用人单位、毕业生所在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,经协商签定的协议。协议书也是学校派遣毕业生的依据,在学生毕业离校后,学校将根据协议书的内容开具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,同时转递学生档案。如果毕业生未签就业协议书,学校将把其关系和档案转递回原籍。每位毕业生各拥有唯一编号协议书(一式三份),实行编号管理。
1、要用黑色钢笔填写,做到字迹端正,不得大量涂改。 2、封面:等用人单位确定后可由毕业生填写,用人单位要写全称,学校名称填温州大学。 3、正表: 第一栏“毕业生情况及意见”由毕业生如实填写。其中:“培养方式”一栏填为“非定向”或“定向”。“应聘意见”一栏,表示自己愿意去该单位就业,格式可以是“愿意到贵单位就业”,并签上姓名和日期。 第二栏上半栏由用人单位填写,注意各栏要填完整,以便联系。“档案转寄详细地址”一般是用人单位所在 地人事、教育主管部门的地址或名称。“用人单位意见”栏应签“同意录用”等字样并盖上公章,注意公章应与用人单位名称一致。“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”一般由用人单位所在地人事、教育主管部门签章,需由毕业生前去办理或由用人单位代办。 第三栏由学院和校就业指导中心填写。前两栏手续办好后,毕业生先到所在学院就业负责人或联系人处签字并盖公章,最后到校就业指导中心签章。
6、提请毕业生注意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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